执行威慑促执行 柔性司法暖民心
2023-11-08 10:24:11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蒋文娟 | 作者:陈琳 | 点击量:7554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琳)近日,被执行人田某某、黄某某、吕某某等三人陪同申请执行人刘某某、吴某某主动来到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,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并请求法院解除对三人的限制高消费令措施。
2009年,被执行人田某某、黄某某、吕某某三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不等,同时还附带民事赔偿刘某某、吴某某172 800元,但因被执行人田某某、黄某某、吕某某在监狱服刑,故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未能执行到位,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法院对三被执行人适用了限制高消费令措施。刑满释放后,三被执行人外出务工处处受限,遂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意向性和解意见。
11月3日,当事人相邀来到法院,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,申请执行人鉴于三被执行人的认识态度诚恳,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赔偿能力,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和解协议,三被执行人现场支付60000元的赔偿款,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,法院当天解除了对三位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措施。为便于三被执行人融资贷款,尽快地融入社会,执行法官主动屏蔽了被执行人公开信息。
在司法过程中,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强制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,威慑执行与柔性执法有机融合,让司法既有力度,亦有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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